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医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医院。
5.4、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5、设备质保期:三年。(设备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5.7、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8、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能够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3.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服务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8A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