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要求为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