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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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5,0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本项目资质要求调整为: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企业业绩中设计业绩修改为: 设计单位: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 1亿元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得1.5分,每增加一个加 1.5 分,本项最多得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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