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隆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2025年渗滤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隆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2025年渗滤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品类:硫酸、盐酸;
2、供应商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许可经营品类:硫酸、盐酸,并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3、提供生产厂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硫酸、盐酸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并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采购包2:
(1)供应商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品类: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甲醇、亚硫酸氢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
******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财政局邮编:642150。
******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
******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华街一段1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