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二期工程已由******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5]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保护修复治理面积8.76公顷。
(一)郎岔大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黄土均质坝,坝高27.5米,坝顶宽5米,顶长120米,坝顶高程1893.3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设4.4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0米,两侧设C20混凝土预制路缘石共240米;下游坝坡在1883.3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下游坝坡设贴坡式排水体;上、下游坝坡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62公顷、15.5千克;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布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500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坝下 涵洞、明渠组成。卧管高22.8米,水平长57.8米;消力井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长5米、宽1.4米、高2米;坝下涵洞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长129米;涵洞出口接明渠,明渠长24.74.米;明渠出口接于溢洪道消力池4+085处。
3.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泄水建筑物为无压泄洪洞式溢洪道,由进口段、控制段、明渠段、陡坡段、消能段及海漫段组成,共计长141米。进口段由进口段护坡及引水渠组成,其中进口段护坡采用浆砌石护坡、顺水流方向长23米,引水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顺水流方向长5米;控制段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水平长18米;控制段出口接明渠段,明渠水平长10米;明渠段出口接陡坡段,陡坡水平长72米;陡坡段后接消能段,采用消力池,长8米;消能段出口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结构,水平长5米。
4.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5.安全防护工程。设置警示牌2个。
6.植物防护工程。对生产生活区、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83公顷、62.22千克。
7.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15厘米厚泥结石路面上坝道路长250米。
(二)新合大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黄土均质坝,坝高22.5米,坝顶长120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797.5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0米,两侧设C30 混凝土预制路侧石共260米、波形护栏共260米;下游坝坡在1786.5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95公顷、42.75千克;下游坝坡设棱式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270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卧管消力池、坝下涵洞组成。卧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23.4米;卧管消力池采用消力井型式,为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2米,深2.8米;坝下涵洞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长90米;涵洞出口接溢洪道陡坡YKO+094 处。
3.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泄水建筑物为泄洪洞式溢洪道,由引水段、控制段、陡坡段、消能段及海漫段组成,总长109米。引水段采用现浇C30混凝土结构,长10米;控制段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长20米;陡坡段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0米;消能段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消力池结构,长14米;海漫段采用格宾笼石结构,长5米。
4.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67公顷、30.15千克;对取、弃土场及削坡平台采取水平阶整地后,栽植云杉372株。
5.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6.安全防护工程。坝体两侧分别设立限载限速单柱式铝合金警示牌1块,在淤地坝右岸岸坡上设置淤地坝工程永久责任碑、三个责任人公示牌、警示牌各1座。
7.道路工程。铺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1公里。
(三)小段中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均质坝体,坝高24米,坝顶长128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800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8米,两侧设C30混凝土预制路侧石共270米、波形护栏共270米;下游坝坡在1786、1796米处分别布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95公顷、42.75千克;下游坝坡设贴坡式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395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涵洞、 陡坡、消力池、海漫组成。卧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高19米,水平长57米;消力井采用圆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1.5米;涵洞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110米;陡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43米;消力池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长2米;海漫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长3米。
3.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1.13 公顷、50.85千克;对取、弃土场及削坡平台采取水平沟整地后,栽植云杉628株。
4.安全防护工程。坝体两侧分别设立限载限速单柱式铝合金警示牌1块,在淤地坝右岸岸坡上设置淤地坝工程永久责任碑、三个责任人公示牌、警示牌各1座。
5.道路工程。铺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0.05公里。
(四)芦沟中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黄土均质坝,坝高26米,坝顶长108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874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5;坝顶设4.4米宽、15厘米厚泥结石道路108米,两侧设C20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共216米;下游坝坡在1861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82公顷、65.6千克;坝后设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500 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坝下 涵洞、陡坡、消力池及海漫组成。卧管水平长47.8米,双孔设计,孔径0.3米;消力井长4米、宽4.1米、高2.4米;坝下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长125米;陡坡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28米;消力池采用下挖式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长4米;海漫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长5米。
3.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4.道路工程。铺设4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465米。
5.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及生产生活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24公顷、19.32千克。
2.2 建设地点:郎岔大型淤地坝位于硝河乡朗岔村,新合大型淤地坝位于兴隆镇新合村,小段中型淤地坝位于兴隆镇小段村,芦沟中型淤地坝位于平峰镇平峰村;
2.3计划工期:24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新合大型淤地坝工程、小段中型淤地坝工程;二标段为郎岔大型淤地坝工程;三标段为芦沟中型淤地坝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续费等问题,请咨询西部 CA 技术电话:******88。如有交易系统注册、登录方面的问题请拨打 ******11。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 系 人:刘谦、高敏
电 话:******、******
2024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