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0‰,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中标后至本项目约定的招标范围中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0‰,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中标后至本项目约定的招标范围中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0‰,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中标后至本项目约定的招标范围中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亚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季天华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范萌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有限公司,工期:从中******有限公司,工期:从中标******有限公司,工期:从中标后至本项目约定的招标范围中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2)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3)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34 号培训楼三层 305 室
联 系 人:成本合约部计工
电 话:029-******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 22 号(凯森盛世 1 号)A 座 27 楼
联 系 人:唐一萌、张博文
电 话:02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