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峨街西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补遗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2.1 预付款支付中“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施工:支付预付款不超过暂定工程费用合同价款的30%(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余下部分在进度款按比例支付 。”现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施工:支付预付款不超过暂定工程费用合同价款的30%(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60%,余下部分在进度款按比例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的定额说明估算),其它预付款在合同价款工程费用支付不超过80%时抵扣完”现修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60%,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的定额说明估算),其它预付款在合同价款工程费用支付不超过80%时抵扣完”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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