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海博瑞PDC钻头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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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有限公司玻璃输液瓶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31号
发文时间:2025年1月27日
全文:见附件
******有限公司海博瑞PDC钻头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32号
发文时间:2025年1月27日
全文:见附件
******有限公司玻璃输液瓶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有限公司海博瑞PDC钻头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