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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关于2025年3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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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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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纤维增强聚合物基管廊产业化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管理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19楼)邮编:6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纤维增强聚合物基管廊产业化项目

德阳市泰山南路三段116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德阳市泰山南路三段116号,新建2#车间约7000m2,安装连续缠绕生产线1条、树脂混合区等区域,新建3#车间约8000m2,安装连续缠绕生产线1条、树脂混合区等设施,进行纤维增强聚合物基管廊生产,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及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纤维增强聚合物基管廊60000m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扬尘

本次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洒水,渣土及时清除,装工地扬尘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扬尘监控平台;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固定施工行驶路线,加强场地路面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对临时土石堆场以毡布覆盖,定期清运建渣,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做场地标高或者绿化使用;风速大于3m/s 时应停止施工;应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粉尘能够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1标准限值要求

2)机械废气

项目产生的机械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3)油漆废气

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在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了室内的通风换气情况下,再加之项目所在场地扩散条件较好,从而,项目装修施工产生的油漆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约5m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经管网引至石亭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工程施工前应公开张贴告示,告知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以及声环境影响的大致程度和范围,接受影响民众的监督及谅解;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路径,在途经******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现场应采取打围施工;施工作业特别是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22:00-6:00)不得使用强噪声设备,如开挖、回填、吊装等,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汽车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若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需事先到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告知周边受影响单位和群众,征得他们理解后方可进行;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中高考期间禁噪的规定。采取以上措施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

1)土石方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出场,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处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并在土石堆上覆盖塑料薄膜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使用毡布或防尘布覆盖,并设立标识牌,堆放场所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也不允许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3)装修垃圾

对于一般装修垃圾( 如废砖头、砂、水泥及木屑等),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放置在指定地点,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统一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而针对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包装桶、废漆料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单独的收集点进行收集,集中储存,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落实联单管理制度。

4)生活垃圾

环卫定期清运。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树脂配制至固化成型4个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切割粉尘、食堂油烟。

①有机废气:2#车间、3#车间分别设置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树脂混合区以及制衬、缠绕、固化区密闭,采用负压集气,经抽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②切割粉尘:切割头设置收集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

③食堂油烟:利用现有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新建3m3油水分离器处理与生活污水依托已建10m3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亭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后排放至石亭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工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间1个,危废间1间;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等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于2024122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12-510699-04-01-278527FGQB-0264号。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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